事虽小,勿擅为。苟擅为,子道亏。
事务纵然细微,也不能擅自行动做主。如果擅自行动做主,那就对为人子女的道义有所损害。
解释▾
“事虽小,勿擅为。苟擅为,子道亏。”这是《弟子规》在要求儿女尊重父母意见方面提出的要求。虽然它要求哪怕是再琐碎的事情都要跟父母汇报,但从理解的层面上来说,我们应该把它视为一种强调的态度,而不是具体的实践方法。也就是说,我们不能刻板地以为,这就是要求我们事无巨细都要跟父母禀报,毕竟这落实到具体实践上有…
解读▾
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《弟子规》强调我们要尊重父母的意见,听从父母的指导。这其实是为人父母者希望用自己的人生经验避免儿女走弯路,所以对于父母的意见,我们不要武断地一味拒绝,而是要审慎地加以考虑。我国历史上就有不听从父母的劝诫而最终亡国的例子。三国的刘备在自己临终前将儿子刘禅托孤给了股肱之臣…
原文▾
事①虽②小③,勿擅④为⑤。苟⑥擅为,子⑦道⑧亏⑨。
注释▾
① 事:其本义为职位,后引申为事务、事情,作动词使用时,表示从事、侍奉、任用。这里的“事”指的是事情、事务。
② 虽:纵使、即便。
③ 小:细微。
④ 擅:指的是擅自。
⑤ 为:行为、行动、作为。
⑥ 苟:用作连词,意思是假如。
⑦ 子:指的是儿女。
⑧ 道:指事物的道理。
⑨ 亏:其本义为气血亏损,后引申为损失、欠缺、减损等释义。这里的“亏”指的是亏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