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有伤,贻亲忧。德有伤,贻亲羞。

【原文】
 
身①有伤,贻②亲忧③。德④有伤,贻亲羞⑤。
 
【注释】
 
①身:本义为人的身体、身躯,后引申为身份、身世等义,此处指身体。
②贻:原指赠送,后引申为遗留、贻误,此处指留下。
③忧:本义为忧愁,后常被解释为忧患及父母丧事等义,此处指担忧。
④德:原指攀登,后引申为道德、品行、恩德等义,此处指德行。
⑤羞:其本义为进献,常用释义有害羞、羞辱、羞惭等,此处指羞愧。
 
【白话翻译】
 
身体受到伤害,会让父母担忧。德行有所污损,会令父母蒙羞。
 
【解释】
 
这一句指出了《弟子规》对于为人子女者在身体和精神方面应该注意的事项。告诉我们,子女的“孝”还体现为在身体和精神两方面保护好自己。
 
在身体方面保护好自己表现在保全自己的身体,不让身体有所损伤。身体损伤了,只会让自己的父母担心、焦急,这不是一个孝顺的孩子应该做的事情。
 
在精神方面保护好自己表现在多做让父母以自己为荣的好事,不做让父母蒙羞的丑事,这其实也是父母对自己儿女的最大期盼:身体健康,品行端正。自己的孩子仰无愧于天,俯不愧于地,那对父母来说便是最大的成功和骄傲。
 
【解读】
 
父母全而生之,子全而归之
 
孝经》中提到:父母全而生之,子全而归之。原意是指父母赐予我们身体,那在离开人世的时候,我们应该也要将自己的身体完整地归还。并且,父母生育我们的时候,我们每个人都是清白干净的,所以等我们离开人世的时候也要保持着这份清白干净,恰如黛玉在葬花词中所唱的那般“质本洁来还洁去”。
 
所谓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”,对古人来说,身体和头发是父母赐予的,最终也需要全须全尾地还给父母,所以他们对于自己的身体非常爱惜,对于自己的毛发也非常爱惜。
 
这也正是清朝末期的剪辫子运动遭到很多人抵制的原因,当时下令全国剪辫的时候,有的人甚至宣称“头可断,辫不可剪”,就是因为千百年来古人无论男女都一直留有长发,人们所接受的教育也始终是保留毛发是对父母的孝敬。所以,爱护自己的身体,不能擅动一分一毫对于古人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。
 
孔子的弟子——曾子,他曾患上重病,在临死前,他特意召集自己的学生,问:“我的脚还完整吗?我的手还完整吗?《诗经》里面说‘战战兢兢,像踩在深渊边缘,像站在薄冰之上’,为了保全自己的身体,我每天就是这种感觉。好在,如今一切万全,我死后也可以跟父母交代了。孩子们啊,我终于再也不用担心了。”古人对保全自己身体的重视可见一斑。
 
《汉书》上也曾记载过这样一个故事。一个叫王阳的大官,被朝廷任命为益州刺史,他需要到当时的四川去赴任做官。大家都知道,在交通不发达的古代,四川道路崎岖,有着各种天险。李白在《蜀道难》中就曾说过“蜀道之难,难于上青天”,因此不难想象,四川的自然条件有多恶劣。所以,这个叫王阳的人一路走去,到了邛崃九道弯的时候不禁感慨:先辈赐予我身体,我怎么能拿它来不断以身犯险!于是,他借口称病,原路返回,不再去往四川做官。
 
虽然王阳的做法显得有些愚昧,但不能否定的是古人对自己身体的爱惜精神。如今的年轻人经常喜欢熬夜、玩手机,感觉自己现在身体健康,而从不顾虑年老以后的身体疾病和衰老,其实那都是不爱惜自己身体的表现。所以,我们虽然不至于要效仿古人,像古人那样过度地保护自己的身体,但至少也要做到尽量照顾好自己,不让自己的身体受疾病所扰,免得父母担心,这便是最低层次的“孝”了。
 
更高层次的“孝”体现在精神方面。父母赐予我们清白的名声,我们要归还父母清白的名声,不能让父母受自己连累,更进一步的是要努力建功立业,让父母因为自己而感到光荣和骄傲。
 
众所周知,古代很早就有“连坐”“株连九族”,甚至“夷十族”等刑罚,这些刑罚就是针对“德有伤,贻亲羞”所提出来的,它让统治者的法令更有威慑性和权威性。因为在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体系下,或许有的古人会不忌惮自己的生死,但自己父母与亲族的生死却不能不顾及,所以这些残酷的刑罚往往是十分有效的。
 
历史上的董卓就是因为叛变而牵连家族,导致自己九族被灭。还有霍光专权,再加上子孙后代的骄奢挥霍,使得霍光本人哪怕在死了三年以后,依旧被皇帝下令抄家灭族。
 
有的时候,精神上的凌辱比肉体上的侮辱更折磨人。正是这种“一荣俱荣,一损俱损”的关系让古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更加谨慎,因为严苛的法令让古人明白自己担负的是全家族的声誉和性命。
 
包青天曾做出这样的要求:“我的后辈子孙,一定不能作奸犯科、违法犯禁;如果子孙中有做官的,一定不能贪赃枉法、滥用私权。如果谁违背的话,就不能返回包氏家族本乡,即便死了也不能葬在家族的坟墓里。若有不听从这一训诫者,不是我的子孙。”包拯的训诫显然饱含了自己对子孙后代的期望和警示,这其实也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心声。
 
可见,古人对自己的身体和声誉都如性命般珍惜。所以,父母给我们什么我们就还给父母什么,这就是对父母最大的“孝”。
元芳,你怎么看?